尊敬的赵玉涛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小区“僵尸车”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街道小区物业摸排登记的车辆车号,对车辆的信息进行核对,提供车辆联系方式通知车主移挪车辆;
二、对车辆信息核查中达到报废标准或者逾期未检验的车辆,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的方式通知车主尽快办理检验、报废车辆业务;
三、对名下有报废车且不处理的车主作出业务限制,不享受学法减分优惠政策,以此来督促车主尽快办理机动检验或者报废业务;
四、如果是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接通知后拒不挪移且车主不配合自行处置,还继续占用公共空间,因其已丧失路权,将会被交警部门强制拖离。
小区“僵尸车”这一顽症现象的治理需要交管部门与行政执法、街道、小区物业联动合作,更需要群众的积极参与,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各个部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有效治理,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让美丽新郑道路更畅通,市容市貌更整洁,人居环境更优美!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