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锋、赵东民、王留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南水北调廊道绿化地租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由廊道相关各村尽快完成相关法律手续。
2、市政府牵头,市法院尽快完成相关廊道企业的清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完成清算,将地上附属物所有权转移于相关各村。
3、由市政府牵头,市林业局、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为具体实施单位,市政府拨付相关租金,林业局、观音寺镇负责廊道的利用、盘活、抚育经济苗木。
(印章)
二○二二年 九 月 九 日
分管领导:王朝辉
联系人:殷锋杰 联系电话:18903845918
抄 报:市人大代表工委、市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