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主要目标: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72微克/立方米以下,NO2平均浓度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64.8%,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1.6%以下。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根据新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郑市2024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委〔2024〕3号)要求,切实提升应急管控能力,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及生产调控、面源污染防治、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重点工作;根据《新郑市2024年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行动方案》(新环委〔2024〕4号)要求,做好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及应急管控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
截至11月18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NO2累计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2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