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房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市场健康运行监督管理职能,着力开展房地产领域系列专项整治监督行动,全力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按照《2024年度新郑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市房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房地产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在售项目的开发企业、中介经纪机构和租赁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集中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对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抽取,按检查比例要求共抽取了17家开发企业、7家中介经纪机构和3家租赁企业,共计27家房地产从业企业;同时针对群众日常反映投诉较多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本次现场逐项对照检查,共发现我市1家开发企业、2家中介经纪机构存在问题,其中1家开发企业资质过期(河南锦恩置业有限公司);2家中介机构(河南省凌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和郑州家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注销停业。
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对河南锦恩置业有限公司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30日内整改到位;对停业的经纪机构已通知到其负责人限期完成营业执照及资质注销;其他可立行立改的问题,当时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此次现场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全市房地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违法违规现象予以制止,群众合法权益得以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环境得以优化。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科学部署行动。根据郑州市局有关工作要求,我中心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动员会部署专项行动,并按照郑州市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印发《2024年度新郑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全面推进2024年度我市房地产领域专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按照本次专项检查要求,中心特成立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市场服务科、开发科、租赁科、法治信访科、预售资金监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市场服务科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各项工作。本次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明确分工、密切协作方式有序完成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台账抽取、现场配合检查及检查结果录入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效震慑。为切实落实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我中心对全市在建、在售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进行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坚持把集中整治行动与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把群众利益至上的理念贯穿始终,确保做到即查即改、集中整治,尤其是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等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文件及检查结果通报,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全社会监督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此次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中,大部分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能够按照规定依法依规经营,但仍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其中开发企业存在的问题为,一是普遍为公示资料不齐;二是“以房养老”等虚假宣传不积极;三是部分保交楼项目存在躺平心态。经纪机构存在的问题,一是公示资料不齐;二是个别店面经营异常无法联系;三是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受市场环境影响骤减。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未整改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树立正面典型。在官方网站设置公示栏,将此次检查中信用口碑良好的企业予以公示,引导其它企业以他们为榜样,合法诚信经营,树立房地产从业者良好形象。
(三)加大查处力度。加大房地产市场巡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自律、加强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采取约谈、通报、停止网签、计入诚信名单等处理措施。
(四)加强警示宣传。及时发布房地产消费警示,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经营情况及时在新郑市房地产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列入诚信名单,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6日